左传·隐公·隐公七年
【经】七年春王三月,叔姬归于纪。滕侯卒。夏,城中丘。齐侯使其弟年来聘。秋,公伐邾。冬,天王使凡伯来聘。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。
【传】七年春,滕侯卒。不书名,未同盟也。凡诸侯同盟,于是称名,故薨则赴以名,告终嗣也,以继好息民,谓之礼经。
夏,城中丘,书,不时也。
齐侯使夷仲年来聘,结艾之盟也。
秋,宋及郑平。七月庚申,盟于宿。公伐邾,为宋讨也。
初,戎朝于周,发币于公卿,凡伯弗宾。冬,王使凡伯来聘。还,戎伐之于楚丘以归。
陈及郑平。十二月,陈五父如郑莅盟。壬申,及郑伯盟,歃如忘泄伯曰:「五父必不免,不赖盟矣。」
郑良佐如陈莅盟,辛巳,及陈侯盟,亦知陈之将乱也。
郑公子忽在王所,故陈侯请妻之。郑伯许之,乃成昏。
相关翻译
左传 隐公隐公七年译文
七年春季,滕侯逝世,《春秋》没有记载滕侯的名字,是由于没有和鲁国同盟的缘故。凡是诸侯各国缔结过同盟,就彼此把国名向神明报告,所以当国君死后则在讣告上也写上名字,这是为了向同盟国报告…详情相关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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